房 屋 买 卖 合 同
卖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 方: (以下简称乙方)
见证方:淮南搜房物业代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私人房产一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对产权的声明
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已依法取得淮南市_________区(县) 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所有权证书_____字第__________号,房屋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为该房屋的现状负全责。该房屋的结构为
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甲方对买卖权的声明人
甲方保证该房屋是符合国家及淮南市房屋上市的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甲方有权将该房屋上市交易。由于违反国家及淮南市相关政策法规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来承担。
第三条 乙方对购买权的声明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条款及第二条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购买上述房屋的完全产权之事签订本协议,并认可仅在此种情况下签订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 房屋售价
双方同意房屋售价为人民币
元 (大写 元 )。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乙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 (大写 元 )。
2、乙方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完毕后,支付剩余房款。
3、中介费用1%由买方承担,在签订合同完毕后缴纳。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中途悔约,扣除中介费用后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扣除中介费用)返还给乙方。
2. 乙方如未按本协议第五条款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所应付房款的0.4‰作为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乙方违约,定金及中介费用不予返还。
3. 甲方应在获得全部房款后当天将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乙方已付房款的0.4‰向乙方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甲方违约,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可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条 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就房屋交付达成以下细目:
1) 没有房屋欠帐,如水费、电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费等;
2) 没有固定不可移动装修物品的破坏;
3) 房屋本身没有影响房屋使用或美观的破坏;
4) 其它:
第八条 关于产权办理的约定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
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
第九条 有关争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当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生效说明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丙 方:淮南搜房物业代理有限公司
国家经纪人签字: 电 话:2674144
2006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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